第34章 (1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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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喜歡我這樣的姑娘!
更何況了,憑什麽就只能我被他傷心,不能我反過來傷他的心?憑什麽啊?讓我傷一下,又能怎麽樣?
白仲的馬車有一張軟榻,軟榻面前擺著一張長案,長案上擺著的各種零食和小點心。白仲本人則舒舒服服的躺在軟榻上,一手隨意往自己嘴裏丟了兩粒葡萄,另一只一手拿著手機,手機裏播放著島國新番,她的眼睛目不轉晴的盯著手機,臉上一副十分沈迷的表情。
[真沒看出你哪裏傷心了?]
我這是苦中作樂、強顏歡笑、人前開心、人後流淚你懂不懂?算了,一個系統,怎麽能指望你懂這麽高深的事!你還是快點回晉江吧,總服務器好像又抽了,碧水有人發帖抱怨說吞書評了。
白仲借著“晉江抽風”的原因將系統趕走,從手裏找到一部新出的喜劇電影開始觀看,看著看著她笑出聲來,笑著笑著眼淚從她眼角裏流了出來。
在這個年頭,婚禮講究的是莊嚴肅穆,也不披紅掛彩,而且雙方還不能太高興——因為女方必須表示出失去親人的悲哀狀,所以男方也不能表示出高興的模樣,甚至連音樂都沒有,所以眼下雖然是秦王的婚禮,雖然鹹陽城外鑼鼓喧天,但是鹹陽宮肅穆安靜,和後世中那種鑼鼓喧天的婚禮,完全是兩碼事。
黑色的禮服、莊嚴的環境,總讓正站在室內,靜候新娘進門的嬴政,以為自己是在進行一場葬禮。
阿仲曾經說過“婚姻是愛情的墳墓”,莫非就是指今日之事,他是……早知道寡人會放棄他?
嬴政回過頭,看著掛著墻上的七國地圖,嘴角微微勾起,露出一個苦澀的笑容,“大笨蛋!竟然把地圖給畫反了,你畫地圖的時候在想什麽呢?這樣的錯誤也能犯?莫不是……想在寡人?”
說著,嬴政走到地圖之前,伸出手指輕撫著地圖上的線條。
若是白仲在,肯定會叫起撞天屈“冤枉啊陛下!臣哪個曉得你們這些古人,畫地圖竟然是上南下北、左東右西的!畫反了真不是我的錯,你不要腦洞太大好嘛!”
可惜……她已經不在了。
嬴政撫摸著地圖,腦海裏浮現出白仲可愛的小模樣,忽然一甩長袖走出門大叫一聲,“備馬!”
“大……大王……您要去哪啊?婚車馬上就要到了!”趙高匆忙上前,跪在地上,大著膽子抓住嬴政的衣袖,一臉急切的開口說道。
“大膽!寡人去哪,還需要你來過問?”嬴政一把甩開趙高的手,同時伸腳在趙高胸口用力踹了一腳,看著趙高捂著胸口倒在地上,才轉過頭準備離去。
走了兩步,嬴政又回過頭,指著趙高說道:“要是婚車……或者仲父母後來了,你就說……就說……哎喲,你懂得。”
說罷,嬴政不等趙高回答,徑直打馬離去,只留下趙高一個人跪在原地,捧著心口嗚乎哀哉的叫聲,“我懂什麽啊我?我真得不懂啊大王!”
灞水,黃河支流渭河的一條支流。昔日春秋時期,秦穆公稱霸天下,後被人與晉文公等人合稱為“春秋五霸”。為顯耀其武功,穆公便將此水為改名“灞水”。
灞水為鹹陽沖要,凡自東西兩方進入隴、潼兩關者,都必須要經過這裏,久而久之此處便成為人們送行、接客之所在。數百年後,無數秦軍就是由自出發,一次一次的去往山東六國,為大秦征戰天下。
此次,白仲要去的是函谷關,自然也要從灞水而過。
當嬴政打馬來到灞水邊去,只見灞水兩岸那春天時郁郁蔥蔥、柳絮飄揚,宛若雪花被人譽為關中八景之一“灞柳風雪”,已經因為天氣的寒冷而枝葉枯黃,落葉紛飛。
明明今年春天的時候,還約好明年也要一起來看景的。
嬴政抿了抿下唇,打馬延著河岸追去。
追了大約小半柱香的時間,嬴政看見前方出現一輛馬車,馬車緩緩向前走著,車廂上有白家的標記。
嬴政勒住馬,左轉上了河邊馬車必經之處的一個小土包,打馬立在小土包上,看見馬車從下駛過,下馬解下掛在馬上的琴囊,將其中的箏拿了出來,盤膝坐在地上,開始撥弄箏弦。
蒹葭蒼蒼,白露為霜。所謂伊人,在水一方。溯洄從之,道阻且長;溯游從之,宛在水中央。
蒹葭淒淒,白露未晞。所謂伊人,在水之湄。溯洄從之,道阻且躋;溯游從之,宛在水中坻。
蒹葭采采,白露未已,所謂伊人,在水之涘。溯洄從之,道阻且右;溯游從之,宛在水中沚。
馬車之中,正在熟睡的白仲翻了個身,用手抓了抓臉,嘴裏嘟囔了一句,“怎麽都離開鹹陽宮了?還能聽見嬴政那個死東西的箏聲?每次都這樣,吵我睡覺!現在更是夢裏也不放過我!”
待嬴政從灞水回到鹹陽宮時,時間剛剛好,婚車已經到了他的寢宮門口,按照秦國的慣例,穿著一身玄色王後禮服的羋妍在宮女的服侍下,緩緩走下馬車。
這年頭以白為美,粉底的質量又不怎麽高,因此羋妍臉上現在被抹了一層濃重的白粉,不但將她原來的花容月貌遮去了幾分,還讓嬴政心裏微微有些不舒服。
還是阿仲好,天然又清新,還從來不化妝。
其實真是天大的誤會!白仲不過是化妝品質量好,化妝手法技術高而已,畢竟裸妝也是妝。
當然,對嬴政這樣的直男來說,女人只要沒抹大白臉蛋和大紅唇,那就一律是素顏。
嬴政對羋妍作了一個揖,引著她進了寢門,西階升堂,走到西南方媵妾提前擺好的筵席前。
讚者為嬴政和羋妍在席上放好碗筷,媵妾服侍二人凈手,嬴政再作揖請,請羋妍入席。
二人入席對坐,嬴政居西面東而坐;羋妍居東面西,共牢而食,皆先祭後食。
讚者將酒杯洗幹凈,先酌嬴政,後酌羋妍,兩人一起喝下杯中之酒,一連喝了兩杯。
待在第三杯時,則不用酒杯,而改用一種叫“巹”的東西。
所謂“巹”用來喝“合巹酒”時的一種工具——一個被一分為二的葫蘆,取得的“夫妻分則為二、合則為一、夫妻一體”之意。
喝“合巹酒”並非像後世電視劇裏那樣,一對新人拿著酒杯然後手勾在一起,自己喝自己的那杯;而是夫妻各用葫蘆的半邊,給對方餵酒。
喝完“合巹酒”,就可以入洞房了。
嬴政的臥席在東,羋妍的臥席在西,兩人並肩而坐,氣氛沈默的有些尷尬。
“你們都先下去吧!”嬴政揮了揮手,不耐煩的開口說道:“這裏不用你們服侍了。”
“喏!”眾人告退,魚貫而出,走在最後的趙高,小心翼翼的將門關上。
嬴政扭過頭看了一眼羋妍,開口問道:“你喜歡睡左邊的還是喜歡睡右邊?”
“啊?”羋妍微微一驚,過了一會兒才領悟到嬴政在說什麽,她臉上立刻泛起一陣羞澀之意,低下頭,回過頭看了一眼身後的床。
雕龍畫風的寬床,散發著淡淡原木的清香,讓羋妍一聞便知,這顯然是一張為了此處大婚而新趕制出來的床。
羋妍想到此處,臉上微微一紅,開口說道:“右邊。”
秦人以左為尊,羋妍自然要將左邊讓給嬴政。
“這樣啊……”嬴政眉頭微微一皺,阿仲喜歡睡左邊,所以他一向是睡右邊,但既然羋妍喜歡右邊,那他就忍一忍吧,反正就一個晚上的事。
按照秦宮的規矩,除了王後新婚第一夜之外,秦王寵幸嬪妃之時都是去嬪妃的寢宮,而不是將嬪妃叫過來。
雖然嬴政也可以將嬪妃召過來,但是……過了今天他可是要換回原來那張床的,連王後都不能睡自己和阿仲睡過的床,其他女人也配?
☆、855.12
死了情緣怎麽辦?刪了大號練丐幫!
模樣比小乞丐好不了多少的白仲,看著手裏七米長……沒錯,是七米長的長矛,只覺得頭發一陣一陣發麻。
現在已經是秦王政三年十二月,白仲隱名瞞姓加入蒙驁將軍麾下,剛好整兩個月。
為了更好的鍛煉白仲這個故人之子,蒙驁並沒有對白仲這個一出生就是侯爵的小家夥另眼相看,而是視她如同普通士兵……個屁!要真視她如同普通士兵就好了!
想起這兩個月的待遇,白仲簡直要嚶嚶嚶嚶,情緒波動,不能呼吸了。
為了更好的鍛煉自己這個故人之子,使其不墮父輩之榮耀,蒙驁要求手下的將軍對自己在訓練方面高標準嚴要求,錯一罰十絕不留情;在生活方面嚴格管教,務必去掉一切腐化貴族份子的臭毛病。
看著蒙恬寫給自己的信裏,那副聽說白仲在這受苦頗深,所以小弟十分“難過”的模樣之後,白仲簡直都要懷疑蒙驁是不是在給他孫子報仇來著。
白仲在這吃苦受罪的消息,不但蒙恬知道,連公主娘和華陽太後也知道了,當下華陽太後就哭著拉著公主娘,去找嬴政說要將自己調回鹹陽,說這麽萌萌噠的仲兒在自己看不到的地方吃苦,自己真是嚶嚶嚶,傷心了。
反到是公主娘和嬴政兩人一起,雙雙勸住了華陽太後。
只是從趙高送來的全程談判過程裏,白仲看到了兩個陌生人的模樣。
這謙遜有禮嚴肅正經的男孩子誰啊?那個成天“阿仲來抱抱”,一天發情要發二十四個小時的笨蛋嬴政哪去了?
哇噢噢噢噢噢!這端莊慈祥愛子情切的母親是誰啊?那個成天因為一盤烤雞翅要掐死我的老媽哪去了?
你們裝的累不累!
白仲對著冰冷的手心哈出一口氣,擡起頭看著天空,又開始下雪了,可每日的操練卻不能減少。
雖然後世喜歡說“大秦鐵騎”之類的詞,但在真正的秦朝,因為馬鞍和馬蹬沒有大規模使用,騎兵根本不是當今社會的主流,而戰車又因為時代的局限性而走向了衰落,因此秦軍的主流是各種軍陣。
在這個年代,秦國的騎兵並不持有武器,而是持有各種強弩,強弩最遠射程三百米,一百五十米內可以進行精確打擊,因此騎兵主要是在遠距離對敵人進行射殺,所以像電視劇裏那樣的騎兵對砍,在現實位面是看不到的;同時,秦國的戰車不在像春秋時代和戰國早期那樣,是戰車和步兵的組合,而是將戰車改小之後,完全甩掉步兵,獨自作戰。
這樣戰車的速度能追上騎兵,當戰車和騎兵一起出擊之時,戰車上的持矛、戈等武器的士兵,能很好的保護持弩的騎兵,以防被兩軍對沖之後,騎兵因為沒有近戰攻擊而毀滅。
白仲原來的夢想是當一個帥帥噠又瀟灑的騎兵,但自從被上司發現白仲年紀雖然小,但力大無窮——人家拿七米長的矛跑十五分鐘就累成狗,她跑了半小時還尚有餘力,因為白仲被上司選來持最重最吃力的七米長矛。
秦軍的軍陣大約是這樣的,前方是三排持弩的士兵,他們會在敵人沖鋒時,進行三段射擊法——這種射擊法,後來明代大將沐英將其移植到弓箭射擊上,後來小腳盆村長織田信長照抄之後,說自己原創個“三段射擊”打敗了武田信賴的騎兵,牛皮吹得不要不要的。
但實際上,早在中國先秦時期,聰明的古代勞動人們就發現三段式射擊,最能給敵人以打擊了。
三排弓箭之後,就是持著各種長短兵器的秦軍軍陣了。
不管發生什麽事,這些手持武器的士兵都只能前進、不能後退、前排倒下、後排補上,以保持方陣不變。在這樣幾千人、幾萬人組成的銅墻鐵壁之前,槍頭如林、方陣如山,不管是什麽樣的對手,都要膽戰心驚,這也是為什麽自古以來再牛逼的武林高手,也幹不過由一群普通人組成的軍隊的原因。
而在這方陣之中,秦軍使用的兵器裏,主要有七米長的矛、三米五長的坡和三米長的戟這三者——雖然在白仲眼裏其實矛、戟、坡的長相都差不多,就是長度不一樣。
這樣的不同的長度,是為了利用手中武器不同的殺傷距離,讓它們三者之間,既有專業分工,又有互相保護。
當敵人沖到前方時,持長矛的士兵會利用長矛的長度優勢,殺傷敵人,抵抗戰車;當長矛手的陣型被打擾時,後方持戟的士兵,會以較小的突擊陣型,利用極強的突刺能力將突入的敵人推出去;最後方面的是戟手,戟手的單兵武力值是比較高的,主要負責在方陣陷入混戰時,以單兵為單位加入戰鬥,肅清陣內之敵。
按白仲的武功,原來當戟手的可能性是最大的,但是上司在發現她天生神力之後,果斷的將她調去當了長矛兵。
因為長矛是一種非常難使用的武器,等閑人根本玩不轉。
以一次沖鋒陣型為例。
第一排是拿著七米長矛的士卒,後面四排是拿著三米五坡的士卒。
當上司發生指令時,持矛的士座會做出沖鋒準備——集體右腳前踏,用力將手中的長矛向前刺出,整齊排成一線的長矛,微微上挑,在陽光中微微閃著寒光。
接著軍官又是一聲號令響起,手持長矛的士兵,頭也不回的向著前方假想中的敵人沖過去。
待第一排士兵沖出去之後,第二排的士兵,會做好沖刺的準備,然後再隨著軍令向前沖過去。
數排士兵,如此反覆再三的練習著。
現場除了軍官的號令聲,就只有整齊一致,如排山倒海的踏步聲,一步一步如同踩在人心裏一般。
一次沖鋒練習,往往要持續好幾分鐘,白仲初步估計過,換算成距離的話,大約要跑兩千米左右。
不要以為才不過區區兩千米而已,要知道這些士兵手中的長矛,長的六米,短的也有三米,也就是說一柄長矛至少有十幾斤到幾十斤重。
雖然對一個成年男人來說,提著幾十斤的東西跑兩千米,也沒有什麽辛苦的。但是你要知道,這些士兵可不是抱著或提著幾十斤跑,而是僅靠雙手的力量,持著一個長形棍狀物體在跑,且不是拿著棍狀物體省力的中間部位,而是拿著更費力氣的一端在跑。
從力學的角度來說,這是一種很費力氣的跑法,正是因為很費力氣,所以白仲才會入選長矛兵。
畢竟除了他之外,其他長矛兵都是身高近兩米的標準關中大漢,白仲站在隊伍裏面,就跟誤入狼群喜洋洋一樣可憐無助。
因此,沒跑多久,白仲就看見自己旁邊那些身膀體寬的戰友,竟然在這個雪花飛舞的冬天,額頭開始狂冒熱汗。
為了能在戰場上發揮最大的戰力,除了下雨之外,秦軍每日都要操練,就連這種下雪天也不例外。
滿天的飄雪,剛一落地就被數百人、數千人、數萬人,整齊劃一的踏步聲踩進泥裏,整個演練場變得泥濘不堪,連走路都變得有些困難。但每個秦軍都不敢停下來,不但不敢停下來,甚至變得越發小心翼翼,以防自己在操練中摔倒——因為根據秦國的軍制,沒有軍令士兵絕對不會停止沖鋒,也不會改變路線,因此摔倒後的命運很可能是被自己的戰友踩傷或踩死。
其實這也挺好理解的,一將功成萬骨枯,上了戰場誰會為了一個人的摔倒而停下來,摔倒就只有死。
雪越下越大,白仲覺得自己持矛的手已經冷得像冰一樣,快要拿不住手中的長矛了。
[要不,讓我幫幫你?]
還是不要了,我必須要習慣沒有你的存在,我要學會靠自己。
[哼!那就別要我的護手素!]
系統麽麽噠!系統你最好了!
白仲就是如此意志堅強、不為外物所動的奇女子。
這種高強度的訓練,風雨無礙,一練就是三個月,終於在下過一場長達兩天的暴雪之後,長官們終於頗有良心的放了個大假。
雪後初晴,白仲看著營外一望無際的雪原,和營地裏幾棵一片葉子都不剩的老樹,有些懷念梅宮之中滿園的紅梅。
不知道阿政現在在幹什麽?是不是抱著他的王後或是愛妾們在賞梅花。
白仲有些酸溜溜的想著。
此時,白仲還不知道嬴政正飽受著“大王到底行不行”、“大王不行”、“大王不行,那以後王後怎麽辦”之類的謠言困擾。
而飽受謠言困擾的嬴政,也有話要對正在自己面前寬衣解帶的男人說,“雖然坊間傳言‘寡人有疾’,但寡人也不好男色啊,所以……混球,把你的衣服穿上,要秀身材一邊秀去,一身死豬肉有什麽好秀的?”
白雪紅梅之中,一個男人光溜溜的身子對嬴政的龍目,以及幼小的心靈進行了會心十萬的傷害。
☆、865.13營養液1800加更
為何老天要如此待寡人?寡人只想當個安靜賞梅,默默懷念初戀男友,順便為自己點根蠟的秦王而已!
嬴政重重的嘆了一口氣,思索事情怎麽會變成這樣。
兩個月之前,第一個自己真正喜歡,並且想要和她一生一世的人離開了自己。
做為一個正常人類,誰都沒辦法在剛失戀,且是被迫分手的情況下,迫不及待的投入另一個女人的懷抱,因此在大婚當天晚上,自己默默的在一張陌生的床上,陪一個陌生的女人睡了一晚上。
然後……寡人不行這個說法到底是哪裏來的?
寡人只是不想這麽早生孩子而已。
一來是因為自己才十五歲,太早生孩子,無論是對自己、對女方、對未來的孩子都沒有任何好處;二來是因為自己已經十五歲,再過六歲就可以親政,在親政之前,自己不想再多一個有王位繼承權的人,哪怕那個人是自己的兒子——嬰兒和十五歲快要成年的少年之間,哪個更好控制,傻子都知道。
退一萬步說,就算嬴政想要孩子,也不會想要一個楚女的孩子,楚女占據秦王的後宮實在是太久了。
其實羋妍沒什麽不好,溫柔體貼大方善良識趣,雖然新婚之夜被自己冷落,但卻沒有生氣,而是體貼的為自己打掩護,要不是遷怒……也許過上幾年,自己會讓她懷上自己的孩子。
嬴政負手而立,看著梅宮滿園的梅花林感嘆一句。
就在嬴政心念戚戚,琢磨要不要憋出一首詩啊歌啊之類的東西,來表示自己少年秦王之煩惱的心情時,就看見一個年約三十歲左右的男子,目光直直的向自己走了過來。
那男子相貌中等,身上披著一身輕便的皮甲,一副郎官的打扮,但手裏卻沒有武器。
身為郎官,雖然負責在君王身邊隨駕,但卻不可以近距離的接近君王——阿仲在的時候,若是有人這麽接近自己,大約早就被她一腳踹出去了。
不過嬴政卻沒有生氣,因為他認得這個人,確切來說阿仲跟自己提過這個人。
阿仲說,“阿政,你看到左邊第四排那個跑得氣喘籲籲的郎官了嗎?我告訴你,那個人有丞相之才,將來肯定是你的好幫手……不!你不用特意給他升官,太容易得到的不珍惜,得不到的卻永遠在騷動,所以讓他去蹦跶吧,我相信以他的實力,早晚會蹦跶到你面前來的。”
現在……來了?
因為這一晃神,嬴政沒有及時命人將對方拖出去,然後……他後悔了。
阿仲,你沒說過這家夥有裸奔的愛好啊?速度那麽快,我連阻止的話都沒有說出口,他就已經脫完了!這麽冷的天,他脫得光溜溜的,就不冷嗎?
雖然知道眼前這人,將衣服脫掉是為了以示其誠,證明自己身上沒有武器,但是……傷眼睛啊!
除了阿仲的肉體,寡人一點都不想看別的男人的肉體。
“天寒地凍,你還是把衣服先穿上吧。”嬴政表情有些尷尬的說道。
“多謝大王!”
相對於嬴政的不淡定,來人雖然凍得身體發抖、臉色蒼白,但眼中卻並沒有一絲慌亂之情,手上穿衣的動作也是一絲不茍,顯得十分有分寸。
待來人穿上衣服之後,嬴政方才開口問道:“先生何人?”
“罪臣李斯!”
雪越下越大,白仲對著雙手哈了一口氣,然後往硯臺裏倒了一些熱水,將已凝成冰的墨水化開,重新為自己磨墨。
“真是的,今年怎麽這麽冷啊?”白仲一邊寫著一邊嘀咕著。
[所以今年會出現大、饑、荒啊!]
喔……
白仲隨口應了一聲,按《秦始皇本紀》的說法,嬴政登基前幾年不是饑荒就是蝗災,然後是時疫,接著五國合縱攻秦,完了哈雷慧星又來看地球了,最後是成嶠謀反,總之沒有一個太平的時候。
而秦國連續被折騰了好幾年,不但沒有國力大損,還能東征西討破城無數,只能說明秦國的國力實在是強大。
不過說起來,呂不韋還是蠻有才華的,這樣一年一個新花樣的折騰,他竟然也能守得住,要是換成阿政,大約早就逼瘋了。
正當白仲想著她的阿政之時,帳門被人從外面掀開,寒風裹著雪花吹進帳篷裏,吹得白仲只覺得自己一雙手生疼生疼的。
幸好抹了護手霜!
“快進來快進來!冷死人了!黑夫,你快把簾帳給我放下!”白仲打了一個哆嗦,指著迎面走進來的少年說道。
這名少年看著大約十五、六歲,是她的新室友兼戰友之一,和她一樣屬於秦軍的後備役——更卒。
秦軍正式軍的征兵年齡大約是在十七到三十歲,而更卒則以老弱更多。
按二十一世紀流行的說法,正式軍都是職業軍人,上戰場殺敵就靠他們,所以他們……必須自帶武器和裝備,有時候還得帶上幹糧。
你沒看錯!秦軍就是一群自幹五——自帶幹糧……主要是武器和裝備的五毛……啊!不好意思,秦軍也不發軍餉,所以他們連五毛也沒有。
其實理由也挺簡單的,這個年頭出兵打仗那是發財,發財當然要自己帶武器啦。
而白仲這樣的更卒則是義務兵,根據秦法按年服兵役而已,除了衛國戰爭或者比較重大的會戰——比如長平之戰、後來的全國統一之戰那種,一般不會有什麽上前線的機會,國家當然會管吃管住管發兵器……就是不發錢。
其實這種方法也挺好的,正式軍平常沖鋒陷陣、保家衛國、攻城伐地;而一旦進行大規模戰爭之時,像白仲這樣經過軍事訓練,且服過兵役的男子就能直接拉上戰場,不需要再訓練。
在後來的十年統一戰爭時,秦國調動了大約100萬的士兵,而當時秦國的人口大約有500多萬,也就是說五個秦人當中就有一個士兵。而為了發動規模空前的統一戰爭,秦始皇大概征調了全國至少一半以上的成年男子。
這麽一換算,知道白起那一百萬人頭數是多麽的彪悍了吧?
“仲……呵呵……你又在寫字啊?”黑夫搓了搓手,繞到白仲身邊,粗獷的臉上硬擠出幾分笑意,向著白仲開口說道。
“啊……”白仲點了點頭,反正黑夫也不認識字,她根本不擔心黑夫會知道她在寫什麽。
對了,就像白仲不姓“白”一樣,黑夫也不姓“黑”。
黑夫是庶民,在這個年頭有姓有氏的人非常少,大多數人都只有名,而且名還只有一個字,比如黑夫的二哥叫“驚”、大哥叫“中”,姓氏完全沒有。
白仲在軍中用的就是一個單名,叫“仲”。
“那個……要我幫你磨墨嗎?”黑夫有些結結巴巴的開口說道。
白仲擡起頭,眨著眼睛看著黑夫,開口問道:“借多少?”
“呵呵呵呵……仲,你怎麽這麽聰明啊?這多不好意思啊!”黑夫反手抓了抓後腦勺,臉上露出一絲尷尬的笑容。
“直接說,借多少……”白仲一揮手,止住黑夫接下來要說的話。
白仲當然不是聖母或是聖父轉世,沒事就借錢給別人。
之所以會願意借錢給黑夫,一來是因為黑夫人不錯,能幫自己辦一件跑腿的雜事;二來是因為黑夫的父親死在長平之戰,白仲未免有些心戚戚然;三來是因為根據考古發現,黑夫至少活到了伐楚之戰,所以不用擔心債務人因為半路死翹翹而變成壞帳。
反正她缺啥也不缺錢。
“一百錢……今年雪太大了,軍中發的衣服不頂用,我家又還沒有寄錢來。”黑夫以手在褲子上搓了搓,發誓般的說道:“不過你放心,等我的錢寄來了,我保準還你。”
“好啦!相信你!我……”白仲正想說什麽,忽然聽見一聲號角響起,剛才還冷得哆哆嗦嗦、無精打采的她,立刻精神一振,拍著黑夫的肩膀說道:“走走走!吃飯了!吃飯不積極,思想有問題!”
白仲拉著黑夫走出門,發現目所能及之處,皆是排隊而出的士兵——看來大家的思想都沒有問題。
每個士兵手裏拿著碗、腰間都懸著一個尺寸不一的竹管,那是用來盛湯的器具,筷子……除了白仲之外大家都是用手。
不知是秦人性格使然,還是秦軍軍紀如同,雖然外面有這麽多士兵在走動,但卻一點熙熙攘攘的感覺都沒有,別說是和後世的大學食堂比,就連後世的軍隊食堂都比這裏熱鬧一點——大家碰見熟人至少會露個笑容,打個招呼,而不是像這裏一樣默然的走過去,總有一種走到《行屍走肉》劇組的錯覺。
到了夥夫營,白仲排了十來分鐘的隊,領到了屬於她的一份口糧——一份黃、黑豆子做成的主食和一碗偶爾能找到肉塊,大學食堂的免費湯都比它味美的野菜湯。
不過沒有關系,免費飯菜不喜歡吃的話,有錢還可以去旁邊的無照小商小販,那買點自己喜歡吃的東西。
小商小販所賣之物並不算多,大多是面食,偶爾還有白水煮肉,最受歡迎的當然是各種下菜的腌菜、醬菜了,受歡迎程度稱得上是秦朝的“老幹媽”。
☆、875.13
白仲當然有錢頓頓吃肉,但想一想……這年頭肉也沒啥好吃的,吃白水煮肉還不如吃點腌菜呢,還可以拉近一下和同袍之間的距離。
正這麽想著,白仲忽然在排隊等飯的人群裏看到一個熟悉的影子——王賁。
身為大將王翦的兒子,王賁現在和自己一樣,都是隱名瞞姓當小兵,而且為了防止自己的手下優待王賁,王翦還很幹脆的將兒子踢到了蒙驁的麾下。
但不知道是有意還是無意,白仲和王賁現在不但是同一個軍營的同袍,還是同一個屯的戰友,甚至還是同一個伍的袍澤。
可讓白仲覺得遺憾的是,比自己年長一點王賁,現在已經是他們這個五人組的伍長,算得上是一個底層小軍官,而自己卻還是個白身。
秦軍步兵的編制分為六級,即:五人為伍,設伍長一人;二伍為什,設什長一人;五什為屯,設屯長一人;二屯為百,設百將一人;五百人,設五百主一人;一千人,設二五百主一人。
按照商君制訂的法令,每一級的士兵在軍隊裏都會享受到不同的待遇。
比如,像自己這樣的普通士卒只領到豆碗和野湯,而軍官不但能領到黍飯、肉湯、大餅,甚至還能吃十分寶貴牛肉。
在這年頭,耕牛是非常寶貴,私宰耕牛那是犯法的,一經發現罪名之大,有可能論死,想要吃到牛肉,基本很難,一般只有病死或者老死的牛,口感十分之差。
秦律中甚至還明文規定“在每年四月、七月、十月、正月評比耕牛,滿一年,在正月舉行大考核,成績優秀有獎;成績低劣的,要賞。如果用牛耕田,牛的腰圍減瘦了,每減瘦一寸要笞打主事者十下。”
想要合法的吃牛肉,只有一個地方,那就是軍隊。
據記載,趙牧的軍隊能‘日擊數牛饗士’,而魏國甚至還出過法令,不允許給給一些地位低下的士兵吃牛肉,反過來可以證明,在軍隊裏混得好的話,應該是可以過上好生活的。
所以還是要混得好啊!
白仲嘆了一口氣,望著王賁碗裏的黍飯和肉湯,眼睛有點發紅。
不但白仲如此,身邊的黑夫和旁邊其他普通士卒也是如此,目光裏皆是滿滿的羨慕嫉妒恨。
白仲扭頭看了一圈,再次感慨商君之法的強大,不談什麽“保家衛國”之類的大道理,直接就將赤裸裸的身份差距待遇擺在你面前。若想要待遇,就必須要取得相應的軍功,而秦國立軍功的方法只有一個,就是斬敵首。
如此軍法之下,秦軍的戰鬥力可想而知,史書上說秦軍在追趕敵人之時都是腰裏別個首級、手上提個首級,盔甲也不穿,只為跑得更快。
“怎麽?你想吃?”王賁湊到白仲身邊,以手肘撞了撞她的胳膊,小聲的說道:“這裏人多,回帳篷裏去,我和你換。”
“不……不要了……”白仲就在腌菜咽了一口豆飯,搖了搖頭說道。
有系統在,她若是想要開小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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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何況了,憑什麽就只能我被他傷心,不能我反過來傷他的心?憑什麽啊?讓我傷一下,又能怎麽樣?
白仲的馬車有一張軟榻,軟榻面前擺著一張長案,長案上擺著的各種零食和小點心。白仲本人則舒舒服服的躺在軟榻上,一手隨意往自己嘴裏丟了兩粒葡萄,另一只一手拿著手機,手機裏播放著島國新番,她的眼睛目不轉晴的盯著手機,臉上一副十分沈迷的表情。
[真沒看出你哪裏傷心了?]
我這是苦中作樂、強顏歡笑、人前開心、人後流淚你懂不懂?算了,一個系統,怎麽能指望你懂這麽高深的事!你還是快點回晉江吧,總服務器好像又抽了,碧水有人發帖抱怨說吞書評了。
白仲借著“晉江抽風”的原因將系統趕走,從手裏找到一部新出的喜劇電影開始觀看,看著看著她笑出聲來,笑著笑著眼淚從她眼角裏流了出來。
在這個年頭,婚禮講究的是莊嚴肅穆,也不披紅掛彩,而且雙方還不能太高興——因為女方必須表示出失去親人的悲哀狀,所以男方也不能表示出高興的模樣,甚至連音樂都沒有,所以眼下雖然是秦王的婚禮,雖然鹹陽城外鑼鼓喧天,但是鹹陽宮肅穆安靜,和後世中那種鑼鼓喧天的婚禮,完全是兩碼事。
黑色的禮服、莊嚴的環境,總讓正站在室內,靜候新娘進門的嬴政,以為自己是在進行一場葬禮。
阿仲曾經說過“婚姻是愛情的墳墓”,莫非就是指今日之事,他是……早知道寡人會放棄他?
嬴政回過頭,看著掛著墻上的七國地圖,嘴角微微勾起,露出一個苦澀的笑容,“大笨蛋!竟然把地圖給畫反了,你畫地圖的時候在想什麽呢?這樣的錯誤也能犯?莫不是……想在寡人?”
說著,嬴政走到地圖之前,伸出手指輕撫著地圖上的線條。
若是白仲在,肯定會叫起撞天屈“冤枉啊陛下!臣哪個曉得你們這些古人,畫地圖竟然是上南下北、左東右西的!畫反了真不是我的錯,你不要腦洞太大好嘛!”
可惜……她已經不在了。
嬴政撫摸著地圖,腦海裏浮現出白仲可愛的小模樣,忽然一甩長袖走出門大叫一聲,“備馬!”
“大……大王……您要去哪啊?婚車馬上就要到了!”趙高匆忙上前,跪在地上,大著膽子抓住嬴政的衣袖,一臉急切的開口說道。
“大膽!寡人去哪,還需要你來過問?”嬴政一把甩開趙高的手,同時伸腳在趙高胸口用力踹了一腳,看著趙高捂著胸口倒在地上,才轉過頭準備離去。
走了兩步,嬴政又回過頭,指著趙高說道:“要是婚車……或者仲父母後來了,你就說……就說……哎喲,你懂得。”
說罷,嬴政不等趙高回答,徑直打馬離去,只留下趙高一個人跪在原地,捧著心口嗚乎哀哉的叫聲,“我懂什麽啊我?我真得不懂啊大王!”
灞水,黃河支流渭河的一條支流。昔日春秋時期,秦穆公稱霸天下,後被人與晉文公等人合稱為“春秋五霸”。為顯耀其武功,穆公便將此水為改名“灞水”。
灞水為鹹陽沖要,凡自東西兩方進入隴、潼兩關者,都必須要經過這裏,久而久之此處便成為人們送行、接客之所在。數百年後,無數秦軍就是由自出發,一次一次的去往山東六國,為大秦征戰天下。
此次,白仲要去的是函谷關,自然也要從灞水而過。
當嬴政打馬來到灞水邊去,只見灞水兩岸那春天時郁郁蔥蔥、柳絮飄揚,宛若雪花被人譽為關中八景之一“灞柳風雪”,已經因為天氣的寒冷而枝葉枯黃,落葉紛飛。
明明今年春天的時候,還約好明年也要一起來看景的。
嬴政抿了抿下唇,打馬延著河岸追去。
追了大約小半柱香的時間,嬴政看見前方出現一輛馬車,馬車緩緩向前走著,車廂上有白家的標記。
嬴政勒住馬,左轉上了河邊馬車必經之處的一個小土包,打馬立在小土包上,看見馬車從下駛過,下馬解下掛在馬上的琴囊,將其中的箏拿了出來,盤膝坐在地上,開始撥弄箏弦。
蒹葭蒼蒼,白露為霜。所謂伊人,在水一方。溯洄從之,道阻且長;溯游從之,宛在水中央。
蒹葭淒淒,白露未晞。所謂伊人,在水之湄。溯洄從之,道阻且躋;溯游從之,宛在水中坻。
蒹葭采采,白露未已,所謂伊人,在水之涘。溯洄從之,道阻且右;溯游從之,宛在水中沚。
馬車之中,正在熟睡的白仲翻了個身,用手抓了抓臉,嘴裏嘟囔了一句,“怎麽都離開鹹陽宮了?還能聽見嬴政那個死東西的箏聲?每次都這樣,吵我睡覺!現在更是夢裏也不放過我!”
待嬴政從灞水回到鹹陽宮時,時間剛剛好,婚車已經到了他的寢宮門口,按照秦國的慣例,穿著一身玄色王後禮服的羋妍在宮女的服侍下,緩緩走下馬車。
這年頭以白為美,粉底的質量又不怎麽高,因此羋妍臉上現在被抹了一層濃重的白粉,不但將她原來的花容月貌遮去了幾分,還讓嬴政心裏微微有些不舒服。
還是阿仲好,天然又清新,還從來不化妝。
其實真是天大的誤會!白仲不過是化妝品質量好,化妝手法技術高而已,畢竟裸妝也是妝。
當然,對嬴政這樣的直男來說,女人只要沒抹大白臉蛋和大紅唇,那就一律是素顏。
嬴政對羋妍作了一個揖,引著她進了寢門,西階升堂,走到西南方媵妾提前擺好的筵席前。
讚者為嬴政和羋妍在席上放好碗筷,媵妾服侍二人凈手,嬴政再作揖請,請羋妍入席。
二人入席對坐,嬴政居西面東而坐;羋妍居東面西,共牢而食,皆先祭後食。
讚者將酒杯洗幹凈,先酌嬴政,後酌羋妍,兩人一起喝下杯中之酒,一連喝了兩杯。
待在第三杯時,則不用酒杯,而改用一種叫“巹”的東西。
所謂“巹”用來喝“合巹酒”時的一種工具——一個被一分為二的葫蘆,取得的“夫妻分則為二、合則為一、夫妻一體”之意。
喝“合巹酒”並非像後世電視劇裏那樣,一對新人拿著酒杯然後手勾在一起,自己喝自己的那杯;而是夫妻各用葫蘆的半邊,給對方餵酒。
喝完“合巹酒”,就可以入洞房了。
嬴政的臥席在東,羋妍的臥席在西,兩人並肩而坐,氣氛沈默的有些尷尬。
“你們都先下去吧!”嬴政揮了揮手,不耐煩的開口說道:“這裏不用你們服侍了。”
“喏!”眾人告退,魚貫而出,走在最後的趙高,小心翼翼的將門關上。
嬴政扭過頭看了一眼羋妍,開口問道:“你喜歡睡左邊的還是喜歡睡右邊?”
“啊?”羋妍微微一驚,過了一會兒才領悟到嬴政在說什麽,她臉上立刻泛起一陣羞澀之意,低下頭,回過頭看了一眼身後的床。
雕龍畫風的寬床,散發著淡淡原木的清香,讓羋妍一聞便知,這顯然是一張為了此處大婚而新趕制出來的床。
羋妍想到此處,臉上微微一紅,開口說道:“右邊。”
秦人以左為尊,羋妍自然要將左邊讓給嬴政。
“這樣啊……”嬴政眉頭微微一皺,阿仲喜歡睡左邊,所以他一向是睡右邊,但既然羋妍喜歡右邊,那他就忍一忍吧,反正就一個晚上的事。
按照秦宮的規矩,除了王後新婚第一夜之外,秦王寵幸嬪妃之時都是去嬪妃的寢宮,而不是將嬪妃叫過來。
雖然嬴政也可以將嬪妃召過來,但是……過了今天他可是要換回原來那張床的,連王後都不能睡自己和阿仲睡過的床,其他女人也配?
☆、855.12
死了情緣怎麽辦?刪了大號練丐幫!
模樣比小乞丐好不了多少的白仲,看著手裏七米長……沒錯,是七米長的長矛,只覺得頭發一陣一陣發麻。
現在已經是秦王政三年十二月,白仲隱名瞞姓加入蒙驁將軍麾下,剛好整兩個月。
為了更好的鍛煉白仲這個故人之子,蒙驁並沒有對白仲這個一出生就是侯爵的小家夥另眼相看,而是視她如同普通士兵……個屁!要真視她如同普通士兵就好了!
想起這兩個月的待遇,白仲簡直要嚶嚶嚶嚶,情緒波動,不能呼吸了。
為了更好的鍛煉自己這個故人之子,使其不墮父輩之榮耀,蒙驁要求手下的將軍對自己在訓練方面高標準嚴要求,錯一罰十絕不留情;在生活方面嚴格管教,務必去掉一切腐化貴族份子的臭毛病。
看著蒙恬寫給自己的信裏,那副聽說白仲在這受苦頗深,所以小弟十分“難過”的模樣之後,白仲簡直都要懷疑蒙驁是不是在給他孫子報仇來著。
白仲在這吃苦受罪的消息,不但蒙恬知道,連公主娘和華陽太後也知道了,當下華陽太後就哭著拉著公主娘,去找嬴政說要將自己調回鹹陽,說這麽萌萌噠的仲兒在自己看不到的地方吃苦,自己真是嚶嚶嚶,傷心了。
反到是公主娘和嬴政兩人一起,雙雙勸住了華陽太後。
只是從趙高送來的全程談判過程裏,白仲看到了兩個陌生人的模樣。
這謙遜有禮嚴肅正經的男孩子誰啊?那個成天“阿仲來抱抱”,一天發情要發二十四個小時的笨蛋嬴政哪去了?
哇噢噢噢噢噢!這端莊慈祥愛子情切的母親是誰啊?那個成天因為一盤烤雞翅要掐死我的老媽哪去了?
你們裝的累不累!
白仲對著冰冷的手心哈出一口氣,擡起頭看著天空,又開始下雪了,可每日的操練卻不能減少。
雖然後世喜歡說“大秦鐵騎”之類的詞,但在真正的秦朝,因為馬鞍和馬蹬沒有大規模使用,騎兵根本不是當今社會的主流,而戰車又因為時代的局限性而走向了衰落,因此秦軍的主流是各種軍陣。
在這個年代,秦國的騎兵並不持有武器,而是持有各種強弩,強弩最遠射程三百米,一百五十米內可以進行精確打擊,因此騎兵主要是在遠距離對敵人進行射殺,所以像電視劇裏那樣的騎兵對砍,在現實位面是看不到的;同時,秦國的戰車不在像春秋時代和戰國早期那樣,是戰車和步兵的組合,而是將戰車改小之後,完全甩掉步兵,獨自作戰。
這樣戰車的速度能追上騎兵,當戰車和騎兵一起出擊之時,戰車上的持矛、戈等武器的士兵,能很好的保護持弩的騎兵,以防被兩軍對沖之後,騎兵因為沒有近戰攻擊而毀滅。
白仲原來的夢想是當一個帥帥噠又瀟灑的騎兵,但自從被上司發現白仲年紀雖然小,但力大無窮——人家拿七米長的矛跑十五分鐘就累成狗,她跑了半小時還尚有餘力,因為白仲被上司選來持最重最吃力的七米長矛。
秦軍的軍陣大約是這樣的,前方是三排持弩的士兵,他們會在敵人沖鋒時,進行三段射擊法——這種射擊法,後來明代大將沐英將其移植到弓箭射擊上,後來小腳盆村長織田信長照抄之後,說自己原創個“三段射擊”打敗了武田信賴的騎兵,牛皮吹得不要不要的。
但實際上,早在中國先秦時期,聰明的古代勞動人們就發現三段式射擊,最能給敵人以打擊了。
三排弓箭之後,就是持著各種長短兵器的秦軍軍陣了。
不管發生什麽事,這些手持武器的士兵都只能前進、不能後退、前排倒下、後排補上,以保持方陣不變。在這樣幾千人、幾萬人組成的銅墻鐵壁之前,槍頭如林、方陣如山,不管是什麽樣的對手,都要膽戰心驚,這也是為什麽自古以來再牛逼的武林高手,也幹不過由一群普通人組成的軍隊的原因。
而在這方陣之中,秦軍使用的兵器裏,主要有七米長的矛、三米五長的坡和三米長的戟這三者——雖然在白仲眼裏其實矛、戟、坡的長相都差不多,就是長度不一樣。
這樣的不同的長度,是為了利用手中武器不同的殺傷距離,讓它們三者之間,既有專業分工,又有互相保護。
當敵人沖到前方時,持長矛的士兵會利用長矛的長度優勢,殺傷敵人,抵抗戰車;當長矛手的陣型被打擾時,後方持戟的士兵,會以較小的突擊陣型,利用極強的突刺能力將突入的敵人推出去;最後方面的是戟手,戟手的單兵武力值是比較高的,主要負責在方陣陷入混戰時,以單兵為單位加入戰鬥,肅清陣內之敵。
按白仲的武功,原來當戟手的可能性是最大的,但是上司在發現她天生神力之後,果斷的將她調去當了長矛兵。
因為長矛是一種非常難使用的武器,等閑人根本玩不轉。
以一次沖鋒陣型為例。
第一排是拿著七米長矛的士卒,後面四排是拿著三米五坡的士卒。
當上司發生指令時,持矛的士座會做出沖鋒準備——集體右腳前踏,用力將手中的長矛向前刺出,整齊排成一線的長矛,微微上挑,在陽光中微微閃著寒光。
接著軍官又是一聲號令響起,手持長矛的士兵,頭也不回的向著前方假想中的敵人沖過去。
待第一排士兵沖出去之後,第二排的士兵,會做好沖刺的準備,然後再隨著軍令向前沖過去。
數排士兵,如此反覆再三的練習著。
現場除了軍官的號令聲,就只有整齊一致,如排山倒海的踏步聲,一步一步如同踩在人心裏一般。
一次沖鋒練習,往往要持續好幾分鐘,白仲初步估計過,換算成距離的話,大約要跑兩千米左右。
不要以為才不過區區兩千米而已,要知道這些士兵手中的長矛,長的六米,短的也有三米,也就是說一柄長矛至少有十幾斤到幾十斤重。
雖然對一個成年男人來說,提著幾十斤的東西跑兩千米,也沒有什麽辛苦的。但是你要知道,這些士兵可不是抱著或提著幾十斤跑,而是僅靠雙手的力量,持著一個長形棍狀物體在跑,且不是拿著棍狀物體省力的中間部位,而是拿著更費力氣的一端在跑。
從力學的角度來說,這是一種很費力氣的跑法,正是因為很費力氣,所以白仲才會入選長矛兵。
畢竟除了他之外,其他長矛兵都是身高近兩米的標準關中大漢,白仲站在隊伍裏面,就跟誤入狼群喜洋洋一樣可憐無助。
因此,沒跑多久,白仲就看見自己旁邊那些身膀體寬的戰友,竟然在這個雪花飛舞的冬天,額頭開始狂冒熱汗。
為了能在戰場上發揮最大的戰力,除了下雨之外,秦軍每日都要操練,就連這種下雪天也不例外。
滿天的飄雪,剛一落地就被數百人、數千人、數萬人,整齊劃一的踏步聲踩進泥裏,整個演練場變得泥濘不堪,連走路都變得有些困難。但每個秦軍都不敢停下來,不但不敢停下來,甚至變得越發小心翼翼,以防自己在操練中摔倒——因為根據秦國的軍制,沒有軍令士兵絕對不會停止沖鋒,也不會改變路線,因此摔倒後的命運很可能是被自己的戰友踩傷或踩死。
其實這也挺好理解的,一將功成萬骨枯,上了戰場誰會為了一個人的摔倒而停下來,摔倒就只有死。
雪越下越大,白仲覺得自己持矛的手已經冷得像冰一樣,快要拿不住手中的長矛了。
[要不,讓我幫幫你?]
還是不要了,我必須要習慣沒有你的存在,我要學會靠自己。
[哼!那就別要我的護手素!]
系統麽麽噠!系統你最好了!
白仲就是如此意志堅強、不為外物所動的奇女子。
這種高強度的訓練,風雨無礙,一練就是三個月,終於在下過一場長達兩天的暴雪之後,長官們終於頗有良心的放了個大假。
雪後初晴,白仲看著營外一望無際的雪原,和營地裏幾棵一片葉子都不剩的老樹,有些懷念梅宮之中滿園的紅梅。
不知道阿政現在在幹什麽?是不是抱著他的王後或是愛妾們在賞梅花。
白仲有些酸溜溜的想著。
此時,白仲還不知道嬴政正飽受著“大王到底行不行”、“大王不行”、“大王不行,那以後王後怎麽辦”之類的謠言困擾。
而飽受謠言困擾的嬴政,也有話要對正在自己面前寬衣解帶的男人說,“雖然坊間傳言‘寡人有疾’,但寡人也不好男色啊,所以……混球,把你的衣服穿上,要秀身材一邊秀去,一身死豬肉有什麽好秀的?”
白雪紅梅之中,一個男人光溜溜的身子對嬴政的龍目,以及幼小的心靈進行了會心十萬的傷害。
☆、865.13營養液1800加更
為何老天要如此待寡人?寡人只想當個安靜賞梅,默默懷念初戀男友,順便為自己點根蠟的秦王而已!
嬴政重重的嘆了一口氣,思索事情怎麽會變成這樣。
兩個月之前,第一個自己真正喜歡,並且想要和她一生一世的人離開了自己。
做為一個正常人類,誰都沒辦法在剛失戀,且是被迫分手的情況下,迫不及待的投入另一個女人的懷抱,因此在大婚當天晚上,自己默默的在一張陌生的床上,陪一個陌生的女人睡了一晚上。
然後……寡人不行這個說法到底是哪裏來的?
寡人只是不想這麽早生孩子而已。
一來是因為自己才十五歲,太早生孩子,無論是對自己、對女方、對未來的孩子都沒有任何好處;二來是因為自己已經十五歲,再過六歲就可以親政,在親政之前,自己不想再多一個有王位繼承權的人,哪怕那個人是自己的兒子——嬰兒和十五歲快要成年的少年之間,哪個更好控制,傻子都知道。
退一萬步說,就算嬴政想要孩子,也不會想要一個楚女的孩子,楚女占據秦王的後宮實在是太久了。
其實羋妍沒什麽不好,溫柔體貼大方善良識趣,雖然新婚之夜被自己冷落,但卻沒有生氣,而是體貼的為自己打掩護,要不是遷怒……也許過上幾年,自己會讓她懷上自己的孩子。
嬴政負手而立,看著梅宮滿園的梅花林感嘆一句。
就在嬴政心念戚戚,琢磨要不要憋出一首詩啊歌啊之類的東西,來表示自己少年秦王之煩惱的心情時,就看見一個年約三十歲左右的男子,目光直直的向自己走了過來。
那男子相貌中等,身上披著一身輕便的皮甲,一副郎官的打扮,但手裏卻沒有武器。
身為郎官,雖然負責在君王身邊隨駕,但卻不可以近距離的接近君王——阿仲在的時候,若是有人這麽接近自己,大約早就被她一腳踹出去了。
不過嬴政卻沒有生氣,因為他認得這個人,確切來說阿仲跟自己提過這個人。
阿仲說,“阿政,你看到左邊第四排那個跑得氣喘籲籲的郎官了嗎?我告訴你,那個人有丞相之才,將來肯定是你的好幫手……不!你不用特意給他升官,太容易得到的不珍惜,得不到的卻永遠在騷動,所以讓他去蹦跶吧,我相信以他的實力,早晚會蹦跶到你面前來的。”
現在……來了?
因為這一晃神,嬴政沒有及時命人將對方拖出去,然後……他後悔了。
阿仲,你沒說過這家夥有裸奔的愛好啊?速度那麽快,我連阻止的話都沒有說出口,他就已經脫完了!這麽冷的天,他脫得光溜溜的,就不冷嗎?
雖然知道眼前這人,將衣服脫掉是為了以示其誠,證明自己身上沒有武器,但是……傷眼睛啊!
除了阿仲的肉體,寡人一點都不想看別的男人的肉體。
“天寒地凍,你還是把衣服先穿上吧。”嬴政表情有些尷尬的說道。
“多謝大王!”
相對於嬴政的不淡定,來人雖然凍得身體發抖、臉色蒼白,但眼中卻並沒有一絲慌亂之情,手上穿衣的動作也是一絲不茍,顯得十分有分寸。
待來人穿上衣服之後,嬴政方才開口問道:“先生何人?”
“罪臣李斯!”
雪越下越大,白仲對著雙手哈了一口氣,然後往硯臺裏倒了一些熱水,將已凝成冰的墨水化開,重新為自己磨墨。
“真是的,今年怎麽這麽冷啊?”白仲一邊寫著一邊嘀咕著。
[所以今年會出現大、饑、荒啊!]
喔……
白仲隨口應了一聲,按《秦始皇本紀》的說法,嬴政登基前幾年不是饑荒就是蝗災,然後是時疫,接著五國合縱攻秦,完了哈雷慧星又來看地球了,最後是成嶠謀反,總之沒有一個太平的時候。
而秦國連續被折騰了好幾年,不但沒有國力大損,還能東征西討破城無數,只能說明秦國的國力實在是強大。
不過說起來,呂不韋還是蠻有才華的,這樣一年一個新花樣的折騰,他竟然也能守得住,要是換成阿政,大約早就逼瘋了。
正當白仲想著她的阿政之時,帳門被人從外面掀開,寒風裹著雪花吹進帳篷裏,吹得白仲只覺得自己一雙手生疼生疼的。
幸好抹了護手霜!
“快進來快進來!冷死人了!黑夫,你快把簾帳給我放下!”白仲打了一個哆嗦,指著迎面走進來的少年說道。
這名少年看著大約十五、六歲,是她的新室友兼戰友之一,和她一樣屬於秦軍的後備役——更卒。
秦軍正式軍的征兵年齡大約是在十七到三十歲,而更卒則以老弱更多。
按二十一世紀流行的說法,正式軍都是職業軍人,上戰場殺敵就靠他們,所以他們……必須自帶武器和裝備,有時候還得帶上幹糧。
你沒看錯!秦軍就是一群自幹五——自帶幹糧……主要是武器和裝備的五毛……啊!不好意思,秦軍也不發軍餉,所以他們連五毛也沒有。
其實理由也挺簡單的,這個年頭出兵打仗那是發財,發財當然要自己帶武器啦。
而白仲這樣的更卒則是義務兵,根據秦法按年服兵役而已,除了衛國戰爭或者比較重大的會戰——比如長平之戰、後來的全國統一之戰那種,一般不會有什麽上前線的機會,國家當然會管吃管住管發兵器……就是不發錢。
其實這種方法也挺好的,正式軍平常沖鋒陷陣、保家衛國、攻城伐地;而一旦進行大規模戰爭之時,像白仲這樣經過軍事訓練,且服過兵役的男子就能直接拉上戰場,不需要再訓練。
在後來的十年統一戰爭時,秦國調動了大約100萬的士兵,而當時秦國的人口大約有500多萬,也就是說五個秦人當中就有一個士兵。而為了發動規模空前的統一戰爭,秦始皇大概征調了全國至少一半以上的成年男子。
這麽一換算,知道白起那一百萬人頭數是多麽的彪悍了吧?
“仲……呵呵……你又在寫字啊?”黑夫搓了搓手,繞到白仲身邊,粗獷的臉上硬擠出幾分笑意,向著白仲開口說道。
“啊……”白仲點了點頭,反正黑夫也不認識字,她根本不擔心黑夫會知道她在寫什麽。
對了,就像白仲不姓“白”一樣,黑夫也不姓“黑”。
黑夫是庶民,在這個年頭有姓有氏的人非常少,大多數人都只有名,而且名還只有一個字,比如黑夫的二哥叫“驚”、大哥叫“中”,姓氏完全沒有。
白仲在軍中用的就是一個單名,叫“仲”。
“那個……要我幫你磨墨嗎?”黑夫有些結結巴巴的開口說道。
白仲擡起頭,眨著眼睛看著黑夫,開口問道:“借多少?”
“呵呵呵呵……仲,你怎麽這麽聰明啊?這多不好意思啊!”黑夫反手抓了抓後腦勺,臉上露出一絲尷尬的笑容。
“直接說,借多少……”白仲一揮手,止住黑夫接下來要說的話。
白仲當然不是聖母或是聖父轉世,沒事就借錢給別人。
之所以會願意借錢給黑夫,一來是因為黑夫人不錯,能幫自己辦一件跑腿的雜事;二來是因為黑夫的父親死在長平之戰,白仲未免有些心戚戚然;三來是因為根據考古發現,黑夫至少活到了伐楚之戰,所以不用擔心債務人因為半路死翹翹而變成壞帳。
反正她缺啥也不缺錢。
“一百錢……今年雪太大了,軍中發的衣服不頂用,我家又還沒有寄錢來。”黑夫以手在褲子上搓了搓,發誓般的說道:“不過你放心,等我的錢寄來了,我保準還你。”
“好啦!相信你!我……”白仲正想說什麽,忽然聽見一聲號角響起,剛才還冷得哆哆嗦嗦、無精打采的她,立刻精神一振,拍著黑夫的肩膀說道:“走走走!吃飯了!吃飯不積極,思想有問題!”
白仲拉著黑夫走出門,發現目所能及之處,皆是排隊而出的士兵——看來大家的思想都沒有問題。
每個士兵手裏拿著碗、腰間都懸著一個尺寸不一的竹管,那是用來盛湯的器具,筷子……除了白仲之外大家都是用手。
不知是秦人性格使然,還是秦軍軍紀如同,雖然外面有這麽多士兵在走動,但卻一點熙熙攘攘的感覺都沒有,別說是和後世的大學食堂比,就連後世的軍隊食堂都比這裏熱鬧一點——大家碰見熟人至少會露個笑容,打個招呼,而不是像這裏一樣默然的走過去,總有一種走到《行屍走肉》劇組的錯覺。
到了夥夫營,白仲排了十來分鐘的隊,領到了屬於她的一份口糧——一份黃、黑豆子做成的主食和一碗偶爾能找到肉塊,大學食堂的免費湯都比它味美的野菜湯。
不過沒有關系,免費飯菜不喜歡吃的話,有錢還可以去旁邊的無照小商小販,那買點自己喜歡吃的東西。
小商小販所賣之物並不算多,大多是面食,偶爾還有白水煮肉,最受歡迎的當然是各種下菜的腌菜、醬菜了,受歡迎程度稱得上是秦朝的“老幹媽”。
☆、875.13
白仲當然有錢頓頓吃肉,但想一想……這年頭肉也沒啥好吃的,吃白水煮肉還不如吃點腌菜呢,還可以拉近一下和同袍之間的距離。
正這麽想著,白仲忽然在排隊等飯的人群裏看到一個熟悉的影子——王賁。
身為大將王翦的兒子,王賁現在和自己一樣,都是隱名瞞姓當小兵,而且為了防止自己的手下優待王賁,王翦還很幹脆的將兒子踢到了蒙驁的麾下。
但不知道是有意還是無意,白仲和王賁現在不但是同一個軍營的同袍,還是同一個屯的戰友,甚至還是同一個伍的袍澤。
可讓白仲覺得遺憾的是,比自己年長一點王賁,現在已經是他們這個五人組的伍長,算得上是一個底層小軍官,而自己卻還是個白身。
秦軍步兵的編制分為六級,即:五人為伍,設伍長一人;二伍為什,設什長一人;五什為屯,設屯長一人;二屯為百,設百將一人;五百人,設五百主一人;一千人,設二五百主一人。
按照商君制訂的法令,每一級的士兵在軍隊裏都會享受到不同的待遇。
比如,像自己這樣的普通士卒只領到豆碗和野湯,而軍官不但能領到黍飯、肉湯、大餅,甚至還能吃十分寶貴牛肉。
在這年頭,耕牛是非常寶貴,私宰耕牛那是犯法的,一經發現罪名之大,有可能論死,想要吃到牛肉,基本很難,一般只有病死或者老死的牛,口感十分之差。
秦律中甚至還明文規定“在每年四月、七月、十月、正月評比耕牛,滿一年,在正月舉行大考核,成績優秀有獎;成績低劣的,要賞。如果用牛耕田,牛的腰圍減瘦了,每減瘦一寸要笞打主事者十下。”
想要合法的吃牛肉,只有一個地方,那就是軍隊。
據記載,趙牧的軍隊能‘日擊數牛饗士’,而魏國甚至還出過法令,不允許給給一些地位低下的士兵吃牛肉,反過來可以證明,在軍隊裏混得好的話,應該是可以過上好生活的。
所以還是要混得好啊!
白仲嘆了一口氣,望著王賁碗裏的黍飯和肉湯,眼睛有點發紅。
不但白仲如此,身邊的黑夫和旁邊其他普通士卒也是如此,目光裏皆是滿滿的羨慕嫉妒恨。
白仲扭頭看了一圈,再次感慨商君之法的強大,不談什麽“保家衛國”之類的大道理,直接就將赤裸裸的身份差距待遇擺在你面前。若想要待遇,就必須要取得相應的軍功,而秦國立軍功的方法只有一個,就是斬敵首。
如此軍法之下,秦軍的戰鬥力可想而知,史書上說秦軍在追趕敵人之時都是腰裏別個首級、手上提個首級,盔甲也不穿,只為跑得更快。
“怎麽?你想吃?”王賁湊到白仲身邊,以手肘撞了撞她的胳膊,小聲的說道:“這裏人多,回帳篷裏去,我和你換。”
“不……不要了……”白仲就在腌菜咽了一口豆飯,搖了搖頭說道。
有系統在,她若是想要開小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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